12月3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十大典型事例。

为更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浙江法院贯彻落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完善政法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等精神,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化解纠纷、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要求,探索诉源治理,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今年1至11月,浙江法院收案1578658件,同比下降4%,主要质效指标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创新做法亮点纷呈。

经各地法院推荐并结合网络投票,浙江法院诉源治理十大典型事例出炉。

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平台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是全国首个纠纷线上多元化解平台。

平台秉持多元共治理念,具有在线咨询、评估、调解、仲裁、诉讼五大服务功能,通过递进式、漏斗型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化解模式,方便群众在线上自主、快捷、高效、低成本地“一站式”解决纠纷。

平台与法院审判系统、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平台、人民调解平台等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网上申请立案的民商事案件可自动推送到平台诉前调解,调解成功的,可在线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自动回传至审判系统进行立案,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截至12月12日,平台已上线调解员4.4万名,流转案件69万件,调解成功61万件,其中从法院引调16万件、在线司法确认2.9万件。

“微法庭”揭牌仪式临安法院“微法庭”“微法庭”是设置在镇村、社区一级的微型法庭工作室,标准配置是“一屏、一线、一终端”,即架设一块显示屏、一条数据连接线和一台电脑终端,将浙江移动微法院、浙江ODR和**三个智能平台延伸到村镇社区,同时,通过聘请“领头雁”式村干部为特邀调解员,培育一批乡村自治带头人,将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延伸到一线,实现智能司法服务、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一次不用跑”。

目前,临安已建立77个“微法庭”,实现18个镇街全覆盖。

今年1至11月,万人成讼率26.51,比杭州地区平均值低33.73%,位居全市第一。

该做法现已在杭州全市推广,未来将覆盖乡村、遍布社区。

鹿城法院行政争议调解中心2017年5月,鹿城法院与鹿城区政府联合设立温州市首个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秉持“多方参与、各尽其能、合力化解”的宗旨,整合社会各界力量,聘请特邀行政调解团队,探索推进调解机制和调解方式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搭建当事人沟通桥梁和协商平台,推进行政争议纠纷实质化解。

截至今年11月底,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已成功化解行政纠纷585件,纠纷化解率达50.7%,鹿城区行政诉讼呈现行政机关败诉率和行政案件信访数量双下降的良性态势。

镇海法院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镇海法院建立全国首个当事人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注重立审执破兼顾,全流程建立自动履行引导督促,编制诚信履行名单,争取各方支持,推出激励诚信履行十大“红利”。

诚信履行者既可享受依法减免案件受理费、发放自动履行证明、诉讼服务便利、诉讼保全成本降低等司法红利,也可享受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招投标择优赋分、授信融资支持等外部红利。

现已发放自动履行证明书495份,其中3家企业获得总额4300万元的特殊授信贷款,1家企业知晓该机制后一次性主动履行6676万元执行义务。

平湖法院“息事无讼”社会治理今年以来,平湖法院以“无讼”建设为抓手强化诉源治理,推动构建“党政领导、政法主导、社会协同、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助力打造平湖陆稼书“息事无讼”基层社会治理品牌。

目前,平湖市已全面铺开“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所有村(社区)均已建立“无讼站”,法官联村开展“天平行动”法律服务。

今年11月初,全省首个“息事无讼”建设地方标准发布,通过“无讼”建设,平湖法院1至11月收案总数同比下降6.86%,降幅为嘉兴基层法院最大;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11.72%。

龙山法庭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宣讲资料图永康法院“龙山经验”永康法院龙山法庭推动党委政府在乡镇设立矛盾调处中心,纠纷发生后,统一由调处中心指挥分流,第一道村里村长、书记先调,第二道镇里行业、综治再调,第三道人民法庭或调或裁,同时以“法庭培养调解骨干,骨干帮扶其他调解组织成员”为模式,自2018年6月开始实施“今日我当值”,由村干部当值法庭学调解、走进法庭做调解、走出法庭做宣讲。

通过这种“村镇先调、法庭兜底”模式,基本将传统民事纠纷化解在诉前,法庭收案从2013年的806件下降到2018年的413件,降幅近50%,且连续三年无行政复议和进京信访案件。

今年1至11月,该法庭一审民商事收案同比继续下降17%。

绍兴中院市域类案纠纷治理创新为促进交通事故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绍兴中院联合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绍兴仲裁委员会于今年10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交通事故纠纷诉源治理领域协作联动机制的意见》,以成立全省首个“交通事故纠纷诉源治理对策研究办公室”、组建交通事故纠纷诉源治理专家库、建立关键事实调查核实协作机制、全市统一送达联动机制、推行交通事故纠纷联合调处工作站“五大实招”为主要内容,合力打造“预防矛盾于未然,化解纠纷于萌芽,终结争议在审判”的交通事故纠纷诉源治理机制,目前已成功调解80余件交通事故纠纷,且均系当场履行完毕,实现了道路交通纠纷化早化小、从源头有效减少诉讼增量的目标。

江山法院金融纠纷“调解+赋强公证”模式江山法院创新实行“特邀调解+赋强公证”、“律师调解+赋强公证”的诉源治理工作新模式,制定出台《关于建立金融纠纷快速处置机制的实施意见》,充分利用“赋强公证”程序的便捷高效优势,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保障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力。

今年1至11月,该院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4484件,同比下降14.31%,其中金融纠纷案件同比下降11.17%。

该机制有效提高了金融纠纷处置效率,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化解纠纷于萌芽。

普陀法院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普陀法院将司法职能融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区委创造性设立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安排14个部门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协同办公,破解了社会治理碎片化、解纷资源分散化的瓶颈性问题,探索出了一条“党委领导、关口前移、一站解纷”的非诉纠纷解决新路。

今年以来,诉前化解纠纷1430件,法院一审民商事收案同比下降36.24%。

玉环法院民间借贷协同治理玉环法院于2018年3月全国首发《关于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的若干实施意见》,截至目前,已统计“职业放贷人”名录8期共694人,该制度经验获全省推广。

在此基础上,玉环法院大力推进“双打”工作,已处理涉虚假诉讼、“套路贷”相关案件49件,协助税务部门对“职业放贷人”征缴税费11.31万元。

2018年4至12月,该院民间借贷案件收案同比下降37.3%;今年1至11月又继续下降18.8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