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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在住房改革中要先行示范
时间:2020-04-14  来源:未知  点击:748次
日前,在京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再次提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重申“房住不炒”的定位不变。

会议还首次提出“政策性租赁住房”概念:要着力培育和发展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问题。

重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探索政策性租赁住房的规范标准和运行机制。

“政策性租赁住房”尚无明确的界定,但应指以政府及住房租赁企业作为租赁住房的供应主力。

2017年7月,九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提出,这些大中城市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深圳等12个城市成为试点。

这意味着要求地方政府应成为租房市场的“大房东”。

住房具有居住和投资双重属性,如果市场化程度过高,投资属性就会被放大;而政府要保障“住有所居”就不会以盈利为目的,政府手中可支配资源越多,就越有利于平抑住房价格波动、稳定市场。

对此国际上已有成功经验。

通过购买政府提供的廉价组屋,新加坡人的住房自有率高达90%以上,是世界上住房自有率最高的国家之一。

国土面积与人口相对有限,有利于新加坡实现“居者有其屋”。

相形之下,德国经验更可资借鉴,高达55%的德国家庭长期租房住,皆因房源充足、租金稳定。

数据显示,德国人口8000万左右,住宅数量超过3380万套,其中租赁住房超过1860万套,占比超过55%;政府拥有公租房约450万套,占租赁住房的24%。

德国政府长期通过间接补贴支持住房合作社、私人机构、企业大量建设只租不售、低租金的社会保障房,同时自身也投资建设了相当规模的福利性公共住房。

据统计,二战后60年来,德国先后建造了近1000万套公共住房,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的增加,才改为主要依靠市场供给。

深圳正在进行的“新房改”也在不断加大政策性租赁住房的供给。

深圳提出:到2035年,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共170万套,其中商品房占四成、保障性住房占六成,实现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供给比例的大逆转。

当然,这些保障性住房并非均用来出租,对于人口上千万且持续净流入的深圳来说,要以此做到稳定市场还不够,但这个努力方向是对的,深圳也还在通过多样化的形式来做大“蛋糕”。

前不久深圳推出了全国首个稳租金商品房租赁项目即是一例,该项目租金涨幅受政府监督,产权则归市场主体所有。

当好政策性租赁住房的“大房东”,既是为了落实中央“房住不炒”要求,也是深圳优化营商环境,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重要举措。

期待深圳能在中国住房制度改革中先行示范,为解决“住有所居”献上中国经典案例。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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